《送选兄归天台》 曹勋

一笠弥天亦大奇,选公访我索新诗。
赤城归去应相忆,十里松风月上时。

作者简介(曹勋)

曹勋头像

曹勋(1098—1174)字公显,一字世绩,号松隐,颍昌阳翟(今河南禹县)人。宣和五年(1123),以荫补承信郎,特命赴进士廷试,赐甲科。靖康元年(1126),与宋徽宗一起被金兵押解北上,受徽宗半臂绢书,自燕山逃归。建炎元年(1127)秋,至南京(今河南商丘)向宋高宗上御衣书,请求召募敢死之士,由海路北上营救徽宗。当权者不听,被黜。绍兴十一年(1141),宋金和议成,充报谢副使出使金国,劝金人归还徽宗灵柩。十四年、二十九年又两次使金。孝宗朝拜太尉。著有《松隐文集》、《北狩见闻录》等。他的诗比较平庸,但有几首使金诗颇值得注意。

《送选兄归天台》曹勋 翻译、赏析和诗意

《送选兄归天台》是宋代诗人曹勋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该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一顶宽大的斗笠遮天,显得格外奇特。
选中的文官来访我,向我索要新的诗作。
他将返回他的故乡赤城,我应该怀念他的离去。
当十里的松树在风中摇曳,月光从天而降。

诗意:
这首诗描述了一个场景,诗人曹勋送别一位名叫选兄的文官。诗中描绘了选兄佩戴一顶巨大的斗笠,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选兄拜访诗人,并期望能够得到他的新作。然后,选兄将返回他的家乡赤城,诗人将怀念他的离去。最后两句通过描绘十里松风和月光的美丽景象,增添了诗词的浪漫氛围。

赏析:
这首诗词以简洁的语言勾勒了一个场景,同时展示了诗人对友人的思念之情。诗人通过描述选兄佩戴的斗笠,将他描绘得异常引人注目。这种夸张的描写方式使选兄成为整个场景的焦点,也展示了选兄作为文官的特殊身份。诗人将选兄的访问与自己的创作联系在一起,显示了他对于创作的重视和自信。随后,诗人表达了对选兄的离去的思念之情,显示出他们之间的友谊和深厚的情感。最后两句通过描绘自然景观,营造了一种宁静而美丽的氛围,为整首诗词增添了诗意和情感的层次。

这首诗词通过简洁而意味深远的语言,描绘了友情和离别的情感。诗人通过对具体场景的刻画和情感的表达,让读者产生共鸣。整首诗词给人以深情厚意和美好的意境,展示了曹勋独特的艺术表达能力。

* 此内容来自古诗词爱好者,仅供参考

《送选兄归天台》曹勋 拼音读音参考

sòng xuǎn xiōng guī tiān tāi
送选兄归天台

yī lì mí tiān yì dà qí, xuǎn gōng fǎng wǒ suǒ xīn shī.
一笠弥天亦大奇,选公访我索新诗。
chì chéng guī qù yīng xiāng yì, shí lǐ sōng fēng yuè shàng shí.
赤城归去应相忆,十里松风月上时。